感情還是愛情?

對另一個人的感情比情理更容易強化情感維度。 如果對這種關係的性質有懷疑呢?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會理解愛與附件的不同之處。

讓我們從清晰的定義開始:

愛情是與他人無關的無條件感受,不會造成負面情緒和動機。 對心愛的人真誠而輕快的祝福。

依戀是對另一個人有條件的感覺。 它會導致負面情緒:對喪失,依賴,疼痛等的恐懼 對另一個人的一種或另一種期望的嫉妒感。

應該理解,根據定義,幾乎沒有“清潔”關係。 我們經常遇到兩種不同比例的混合物。

有時候,關於為什麼依戀比愛更強有錯誤的結論。 長期的關係與慣例和習慣長期相關 - 它們產生強烈情緒的印象。 假設通過給別人一段時間的精力,將其納入最不可缺少的範疇是合乎邏輯的。

如何區分情感的情感和情感的情感? 這個問題本身已經證明贊成後一個概念。 另一個標誌是強烈的負面情緒,他們並不是固有的愛情。

愛的能力是從出生時就給予一個人才能的。 但要理解這種感覺,把愛的能力帶到完美就是對所有生命的佔領。 包括,重要的是要學會清楚地理解依戀和愛之間的區別。 必須明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 避免幻想和焦慮感崩潰的最好方法是與伴侶討論你對感受的看法。

在這個問題上:如何理解,我經歷了愛或情感 - 心理學家建議在下面的練習的幫助下尋找答案。 你需要想像你和你的伴侶很久以前就已經分手了,現在你只記得那些關係。 記住什麼:這個人在你生命中的存在的喜悅 或痛苦的依賴和期望相關的情緒? 另一種做法:你需要在“愛的空間”中想像一些你親愛的人。 很容易察覺到想到的所有圖像,關聯和物體,寫下或繪製它們。 你會明白你對這個或那個人的感受。

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不管愛是否可以稱為情感,都是這個人自己的行為。 愛的人永遠活躍,被捆綁並且是所有者的人可以並且是積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