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幾個歐洲國家起草了申根協定,據此,這些國家的居民越過邊界被大大簡化。 目前,申根區由26個州組成,其他幾個州正在等待加入。 沒有列入名單的國家的居民需要申請簽證才能訪問申根地區。 從這些材料中,您將了解申根簽證的簽發情況以及簽證的類型。
申根簽證類型
簽證是不同的。 根據有效期限的不同,這取決於訪問申根地區國家的原因:
- A類 - 機場過境簽證。 允許持有者只能留在 申根國家 機場的出發區。 而且他不允許他離開機場大樓。
- B類是過境簽證。 授予在所有可能的交通方式中通過過境穿越申根國家的權利。 對這類申根簽證的運作程度的回答取決於擬議道路的持續時間。 通常是從1到5天。
- C類 - 旅遊簽證。 允許訪問任何申根國家。 申請此類別申根簽證的方式取決於其子類型:
- C1 - 通過此子類別的簽證,您可以前往申根地區的國家長達30天;
- C2 - 允許您在半年內在申根區周圍旅行長達90天;
- C3 - 允許訪問長達90天的申根協議國家,但已經有一年的時間;
- C4 - 在90天內同意在申根國家旅行的權利,但其有效期可以達到5年。
了解他們提供申根簽證的數量將有助於您確定適合您的類型,並避免在跨越國際邊界時遇到問題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