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後懷孕

剖宮產是婦女分娩時進行的一項手術,如果有某些原因導致婦女不能自己分娩。 剖宮產後,子宮上形成瘢痕,在反复手術分娩的情況下,切口沿瘤胃切開。 如果女性在剖宮產後計劃懷孕,那麼她應該計劃在3年之內。 由於剖宮產術後早期計劃,疤痕可能不夠強壯,導致嚴重的並發症,可能導致母親和胎兒致命。

剖腹產後的懷孕計劃

必須計劃在剖宮產後重複懷孕。 剖宮產術後婦女的妊娠準備工作應由有經驗的婦產科醫生進行。 建議這樣的女性進行宮腔鏡檢查,以確定剖宮產術後可能重複妊娠並預測其病程。

剖腹產後的孕婦應儘早登記,及時接受所有必要的檢查。 在計劃的超聲檢查期間,醫生必須評估術後疤痕的狀況。 根據2011年新的婦產科協議,子宮疤痕的婦女可以在剖宮產後自然分娩 。 但是,每個個案都必須單獨接洽,仔細檢查分娩過程中以前手術的適應症。 因此,如果手術分娩的適應症是近視,骨盆發育異常或分娩無力,那麼不應該讓這樣一個女人獨自生孩子。

如果剖宮產切除術後的第二次妊娠也以手術結束,則提供這樣的婦女來消毒輸卵管。 第二次剖腹產後的第三次妊娠完全手術。 這樣一位合格的產科醫生永遠不會提供獨立分娩,因為這種分娩的風險遠高於 第三次剖宮產手術 的風險。

剖宮產後雙胞胎的懷孕值得特別注意,其中子宮生長得更加強烈,因為它同時生長2個胎兒,並且瘤胃變薄的風險高。 兩次剖宮產後的妊娠應在37-38週內及時完成。

剖宮產術後妊娠中斷

建議停止剖宮產術後2年內發生的妊娠。 在剖宮產術後6個月發生妊娠後,一名婦女接受器械或藥物流產。 剖宮產術後的妊娠終止妊娠最長49天。 這種流產的特點,我們可以注意到出血的持續時間增加 長達數週。 這是由於疤痕組織不能收縮的事實,因為它在功能上較差並且是結締組織的部位。 由於藥物流產導致出血時間延長,建議對子宮腔進行醫學診斷性刮宮。 懷孕器械性流產的一個特點是在沒有天然營養的女性中打開子宮頸很困難。

因此,我們研究了剖宮產術後婦女準備妊娠的準備特點,分娩的選擇以及接受手術分娩的婦女的墮胎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