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公寓規定新生兒?

新生兒登記 是一個涉及某些規範的法律問題,並在“民事,住房和家庭法”的相關法律中有規定。 在本文中,我們將考慮有關在哪里以及如何規定新生兒的問題,需要哪些文件,是否有必要規定孩子和其他許多人。

孩子出生後在哪裡開處方?

根據法律,關於兒童註冊地點的決定直接取決於他的年齡。 所以,從出生到10歲的孩子只能與父母(或其中一個)一起處方。 未來,經他同意的孩子可以由其他親屬開出處方,從14歲開始,他有權選擇他需要登記的地方。 這意味著,即使您的父母未在10年後註冊,您也可以向您的祖母註冊您的孩子。

如果父母沒有孩子或者他們被剝奪了父母的權利,那麼為孩子提供居住地的義務將被分配給國家監護當局。

你需要什麼來規定一個孩子?

通常,在公寓註冊新生兒並不困難。 要做到這一點,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登記地點的千斤頂(私人住宅 - 護照辦公室):

如果父母雙方正式居住在一起,則孩子向其中的一方登記,並且在提交文件時第二方家長必須在場,以便與其配偶簽署同意孩子的居留許可。 此外,您需要提供第二方父母的居住地的證明,證明孩子沒有在那裡註冊(這是排除雙重居留許可的可能性的必要條件)。

應該記住,規定新生兒的地點問題只能由他的父母和其他人決定。 即使沒有房主的同意,他們也可以登記一個孩子,如果他們不是他們自己的話。 這也適用於租賃房屋:父母可以在未經公寓業主和其他租戶同意的情況下,將自己的未成年子女灌輸到18歲以下。

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新生兒註冊的時間。 一般來說,有必要在這個地址開始住宿的10天之內在新地址註冊。 但與此同時,沒有法律規定新生兒註冊的具體條款,因為生活情況不同。 如果存在這樣的機會,最好盡快規定孩子,以便及時安排來自國家的照料孩子的物質援助。 如果孩子沒有在任何地方註冊,你根本無法在社會保護機構正式提供這種援助。

是否有可能暫時規定一個新生嬰兒? 只要他沒有永久居留許可,你不能。 之後,如果需要獲得臨時居留許可,則該孩子在一段時間內(從6個月到2年)向其父母之一註冊。

孩子在公寓註冊的權利

作為最不安全階層的代表,未成年子女在居留許可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權。 這表現在以下幾點:

儘管如此,如果孩子已經註冊,但不包括在房主數量中,他不能在這間公寓申請一個份額,但只是享有居住和解僱的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