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職責

事實上,誰是青少年? 這些正在長大的孩子。 或者說 - 成熟。 青少年時期,青春期的主要問題是相互關聯的。 身體,心理,道德,社會的成長不幸並沒有跟上,而這種不平衡的發展導致了心理矛盾,因此11-17歲的兒童特點如此。

實踐中會發生什麼? 成長中的孩子感受並體會到他的身體成熟,並且他越來越需要和感知信息的能力。 他認為,在這些表現形式中,他已經接近成年人,並希望盡快與他們保持一致。 但由於道德和社會的不成熟,青少年有時無法意識到,除了權利之外,他也有責任。

利用青少年強烈的願望來維護他們在各地的權利,相關領域的專家(律師,心理學家等)創建了整個組織:各種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中心。 如果真正的專業人士在那里工作並且真正想要幫助的話,這一點都不錯。 否則,它有時會出現荒謬的先例,例如,針對學校教師的“讓學生在教室裡清理”的訴訟。

如何解釋青少年的責任?

那麼,如果你意識到你的成長中的孩子太了解權利而忽略了責任,那麼現在是時候向他解釋青少年權利和責任之間的關係了。 如果傳統的,“祖父”的意思就像比喻和說法(“愛騎 - 愛和雪橇運載”)沒有任何幫助,試圖在國家體系的例子上談論這種關係。 青少年喜歡事實和任何“聰明”信息。 告訴你的“反叛”關於在所有民主國家正式運作的權利和義務的統一(互聯)原則 - 你可以在任何關於憲法的教科書中閱讀它。 解釋每個人 - 不僅僅是一個青少年,而是一個成年人 - 以及權利和責任。 順便說一下,成年人的責任比青少年要多得多。

開始這樣的談話,避免說教語調。 告訴我你自己想明白,以及公民現在在新時代的權利和義務。 例如,將這些法律文件一起審查為“宣言”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分別為1959年和1989年)。 順便說一下,第一份文件規定,任何未滿18歲的人都是孩子。 所以,可以看出,整個世界都認為,一個十幾歲的孩子還是一個孩子。 閱讀權利清單,不要太懶惰,不要在每個人身上磨礪,問孩子他的想法,這個權利是否受到尊重。 也許,在這個階段你會為自己學到很多東西。

那麼,現在你可以繼續討論青少年的職責了。 在這裡,當然,你的任務有些複雜,因為沒有單獨的法律文件宣布兒童和青少年的責任。 儘管如此,這些責任已在單獨的法律中闡明,可以在互聯網上輕鬆找到。 這裡只是其中的一些:

家庭中的青少年的責任

理論和法律文件是好的,但現在是時候轉到實際的任務,並談論在家裡的青少年的責任。 我們不會在這裡列出可能的具體職責 - 這不是必要的。 列出青少年的責任所依據的基本規則就足夠了,其中並不是很多:

家庭,家庭 - 這是孩子學習與其他人交流和互動的第一個地方。 關於青少年與他的親屬之間的關係將如何建立起來,他將被人們包圍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的成年生活。 如果每個人都相互尊重家庭,負責任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如果自願合作和互助的氛圍統治著,那麼這個家庭中長大的孩子就像他們所說的那樣,“不會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