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產

人工流產是有意終止妊娠達28週。 應一名婦女的要求,墮胎最多只能進行12周和13至28週,以獲得醫療和社會適應證。

適應墮胎

醫學適應症包括母親的嚴重疾病:嚴重心髒病,腎臟,肝臟,甲狀腺,結核,精神障礙,腫瘤。 這包括胎兒宮內發育不良和對母親生命危險的條件:異位妊娠,懷孕期間的不良反應(風疹,放射線),嚴重中毒形式,胎兒畸形或死亡。

禁忌

這些包括生殖器炎症,感染性和化膿性過程。 在進行人工流產之前,這些情況需要治愈。 如果以前的流產時間少於6個月,請勿中斷妊娠。

墮胎類型

該方法取決於懷孕的時期。

  1. 在3週的時間內,對胎兒進行真空抽吸。 通常,在局部麻醉下,使用套管和負壓抽吸胎兒卵。
  2. 懷孕6-7週前,進行 藥物流產 。 它排除了手術干預,並在藥物幫助下完成。
  3. 5-12週的期限涉及胎兒卵子的去除和子宮腔的刮擦。 通過陰道靜脈麻醉擴大子宮入口和手術勺(刮匙)刮去內容物。
  4. 在晚些時候(13-28週),進行“人造出生”。 將高血壓鹽溶液倒入胎兒膀胱中,子宮收縮並將胎兒向外排出。 剖宮產也不排除在外。

人工流產的影響

人工墮胎的並發症分為早期和晚期。

早:

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