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科中的“產傷”一詞通常用來表示對新生兒器官和系統以及母親的任何損害。 這種病理有很多種,每種都有一定的危險性。
產傷的類型
所有傷害在交付時可分為:
- 新生兒的創傷;
- 婦女在分娩時的創傷。
在通過產道的過程中更多的時候會受到損害。 在嬰兒的常見傷害中:
- 軟組織損傷 - 擦傷,划痕,損傷皮下組織,肌肉,產道,頭孢曲霉。
- 肌肉骨骼系統的出生傷害:鎖骨,股骨,肩部的裂縫和骨折,關節的半脫位,顱骨的損傷。
- 內臟損傷:肝臟出血,腎上腺,脾臟。
- 中樞神經系統損傷:顱內創傷,脊髓損傷。
- 外周神經系統損傷:臂叢神經損傷 - Duchene-Erba輕癱/癱瘓或Dejerine-Clumpke癱瘓,全癱,膈肌麻痺,面神經損傷。
在分娩過程中婦女受到的損害中,有必要區分:
- 拉伸和 撕裂 陰道;
- 會陰破裂;
- 侵犯子宮,子宮頸的完整性。
新生兒出生傷害
新生兒創傷更多的是由於違反了分娩過程以及分娩的策略而造成的。 因此,皮膚損傷,皮下脂肪是產傷的常見表現。 其中有:
- 划痕;
- 擦傷;
- 瘀斑;
- 瘀斑。
通過視覺檢查新生兒來檢測這種損傷。 內部器官和系統非常危險。 它們的一個特點是幾天甚至幾週沒有症狀。 為了識別它們,需要額外的研究方法。 結果取決於治療時間和檢測產傷。
母親出生創傷
母親分娩時的創傷是由於不當行為以及胎兒的大小造成的。 外陰破裂更常出現在小陰唇,陰蒂區域並代表小裂縫或眼淚。 陰道下三分之一受傷通常與會陰破裂相聯合,如果上半身受傷,陰道和宮頸穹窿受傷。 由於其高伸展能力,陰道的中間三分之一很少受傷。 會陰破裂主要發生在第二產程。
產傷 - 原因
分析病理學的可能原因可以確定引起侵犯的三大主要因素:
- 與母親的狀況有關;
- 受胎兒狀態的影響;
- 與出生過程的機制有關,即所謂的“產科創傷”。
因此,在誘發性的“母性”因素中,產科醫生通常被稱為:
- 早或相反,晚育期;
- 先兆子癇;
- 解剖學上狹窄的骨盆;
- 子宮發育不全 ;
- 孕婦疾病:心血管疾病,內分泌,婦科疾病;
- 早產;
- 有害的工作條件。
導致兒童產傷的一大組原因是那些與嬰兒直接相關的原因。 因此,經常引用違規行為:
- 骨盆介紹;
- 缺水 ;
- 頭部在小骨盆中的定位錯誤;
- 早產兒;
- 胎兒的大小;
- 宮內缺氧 ;
- 宮內發育異常;
- 窒息。
在勞動異常中,由於其中包括頸椎的產傷,因此有必要區分:
- 快速或相反,長時間的勞動;
- 在沒有勞動活動的情況下進行節奏刺激;
- 非協調的通用活動;
- 不合理地使用產科輔助器具(打開腿,施行產鉗,使用提取器)。
分娩中的骨折
在大多數情況下,由於不正確的產科手冊導致這種兒童分娩創傷。 最常見的情況是鎖骨,手或腳的骨頭受損(取決於介紹類型)。 分娩後第2-3天,醫師檢測鎖骨骨膜下骨折。 此時緻密腫脹,在病變部位形成癒傷組織。 由於骨骼移位,幼兒不能用手柄進行主動運動,但當他試圖被動時,他開始哭泣。
肩部或髖部骨折伴隨著腿部運動不足,有腫脹,變形,肢體受損縮短。 在這種類型的創傷的情況下,石膏繃帶被應用與受傷肢體的初步重新定位。 如果鎖骨骨折,除了母親外,寶寶還要戴上Dezo繃帶,因此建議對新生嬰兒進行緊繃。
對脊柱的出生傷害
嬰兒脊柱出生傷很少發生。 在這種病理學中可以包括各種類型的違規行為:
- 脊髓出血;
- 脊髓受壓,破裂。
脊髓損傷可能不明顯,但伴有生動的臨床表現。 有脊椎休克的跡象:
- 嗜睡和肌肉低血壓;
- 缺乏反應;
- 長時間的哭泣
- 膈肌呼吸。
這種病理學的發展伴隨著呼吸衰竭導致新生兒死亡的高風險。 這種產傷,窒息不可避免會導致嬰兒死亡。 隨著事件的有利發展,脊柱休克逐漸消退。 所以,在低血壓的替代來痙攣,有血管舒縮反應,出汗,神經和肌肉組織的營養改善。 輕傷伴隨著神經症狀的出現:肌肉張力,反射和運動反應的變化。
新生兒顱內出生創傷
顱內產傷是由於產道壓迫頭部的結果。 當胎兒的大小與小骨盆不匹配或者勞動活動受到干擾時(勞動時間延長),就會發生違規行為。 顱內損傷幾乎總是伴有出血,根據局部位置的不同,可能是:
- 硬膜外 - 頭顱內側腦膜瘤位於硬腦膜和顱骨之間;
- 硬膜下 - 出血位於固體和蛛網膜下髓質之間;
- 蛛網膜下腔 - 位於蛛網膜下腔;
- 室內 - 延伸到側腦室的腔內;
- 腦實質 - 出血進入具有血腫特徵的大腦物質;
- 混合 - 在腦膜,腦室,腦部物質的多個出血。
神經系統的出生傷害
在分娩過程中,中樞和外周神經系統都可能受損。 通常,病理過程涉及根,叢,外周和顱神經。 在周圍神經系統的常見病變中,經常發現:
- 臂叢神經麻痺;
- Duchenne-Erba paresis - 伴隨著神經叢和小根的損傷;
- Dejerine-Klumpke的下部產科麻痺 - 神經叢或根受到影響,導致遠端手臂功能受損。
中樞神經系統的出生傷害在早期由特徵性症狀的存在確定:
- 肌肉張力下降;
- 限製手腳的移動;
- 肌肉萎縮;
- 呼吸困難的出現;
- 紫紺;
- 呼吸衰竭。
產傷 - 症狀
產傷的跡象非常多,以至於醫生將他們統一為幾個大組 - 取決於哪些器官受損。 例如,頭部的產傷會伴隨以下現象:
- 焦慮;
- 睡眠障礙;
- 頸部肌肉僵硬(過度);
- 關閉不全;
- 嘔吐;
- 眼球震顫(眼球不自主的快速有節奏運動);
- 斜視;
- 蒼白;
- 各種肌肉震顫(顫抖),抽搐。
軟組織損傷的主要症狀是:
- 擦傷,划痕;
- 出血。
關於骨骼系統的創傷說:
- 限制主動運動;
- 在病變側有被動肢體運動的痛苦反應(哭泣);
- 變形和受損的骨頭縮短。
出生創傷 - 診斷
宮頸區域的生產創傷不會造成診斷困難 - 孩子的頭部向損傷方向轉動,對側的肌肉張力增加。 但是,對內部器官的損害需要硬件研究方法的進行。 在用於確定的方法中:
- 四肢,頭部的檢查和触診;
- 建議的超聲波損傷區域;
- X射線;
- 功能測試。
治療出生傷害
當檢測到產傷時,育兒需要全面監測和預防並發症。 媽媽從醫生那裡獲得必須得到充分尊重的具體建議。 一般來說,產傷的治療可以降低到:
- 預防受損軟組織的感染;
- 進行按摩,增加肌肉組織的基調的醫療體操;
- 固定受損肢體;
- 手術矯正(例如內出血,斜頸等);
- 用於神經系統損傷的綜合徵治療。
產傷的後果
為確保兒童在出生後不會出現身體和智力障礙,母親必須完成所有接受的任命。 但是,產傷並非總是無跡可尋。 許多接受腎上腺出血的新生兒隨後出現慢性腎上腺功能不全。 對中樞和外周神經系統的損傷是最危險的,預後和後果取決於神經疾病的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