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在想你如何對待自己多久? 也許你最近對自己過於謹慎,要求自己不現實,也許你早已低估了自己的能力,結果你對自己的態度很低。
斯特林自我關係問卷 - 任命
測試 - 一個自我關係問卷調查Stolin是為了確定自我關係權利的一個層次而設立的。 因此,人們普遍認為個人與自己的關係存在以下幾個階段:
- 對某人的個人“我”採取某些行動(或為他們做好準備)的階段。
- 自我關係的階段,在自我同情,個人對自我的期望,自尊和自我利益方面有所區別。
- 個人對自己的全球關係的階段。
初始階段被認為是人的內部形象內容(“I形象”)的差異。 這是一個人對自己的表述或知識,他與自己的關係,不排除某些特徵表達的形式。 因為 在他的一生中,每個人都在不斷積累自我知識,積累關於自己的知識,然後學習這些知識,並且是個人在自己概念中的內容之一。 這種知識成為人類評價的對象,其情感成為人類自我關係的主題。
Stolin-Panteleev自我關係的測試問卷包括以下幾個等級:
- S級是個人對自己的全球態度。 他定義了主體的整體感覺,即內在自我的“是”或“否”。
- 1級 - 尊重自己。
- 2級 - 自動同情。
- 3級是一個人期待他人對自己的關係。
- 4級 - 對你自己的個人興趣。
在調查問卷中,自我關係潘特列夫 - 斯特林包括七個級別,旨在確定針對被測試者的個人“我”的某些內部行為的表達設置。
- 1級 - 對自己的自信。
- 2級 - 他人與主體的比例。
- 等級3是對自己的接受。
- 等級4是控制自己的能力。
- 等級5是自我肯定的。
- 等級6 - 對自己感興趣。
- 7級 - 了解他們的個人行為,決定等。
自我關係調查問卷Stolin - Panteleev - 指導。
您需要回答以下57個陳述。 根據你的答案設置“+”或“ - ”。
- 我的朋友對我很好。
- 我的言行是一個。
- 周圍的人看到類似於我內心的自我。
- 我經常看到我的缺點。
- 我對其他人很有吸引力。
- 我的形象遠離真正的“我”。
- 我一直對自己感興趣。
- 我常常後悔自己。
- 我有我與之親近的人。
- 我不值得自尊。
- 有時候我討厭自己。
- 我相信我所有的願望。
- 我想改變自己。
- 我不注意我的“我”。
- 我希望一切都能在生活中變得優秀。
- 我以責備責備自己。
- 對於一個陌生人,我看起來像個好人。
- 我贊成個人行為。
- 我恨我的弱點。
- 我會很好奇與我的雙打交流。
- 我的一些素質對我來說是陌生的。
- 不是每個人都會覺得他們和我一樣。
- 我將執行計劃。
- 我經常開玩笑自己。
- 最正確的事情是服從。
- 陌生人在我看來只是令人厭惡。
- 如果我沒有說一切,這並不意味著我會這樣做。
- 我的自尊是友善的。
- 我放縱個人的弱點。
- 我一直對我的愛人不感興趣。
- 有時候我想要一些可怕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 我不會從朋友中喚起愉快的情緒。
- 當我通過愛人的眼睛看到自己時,我喜歡它。
- 我問自己,當慾望出現時是否人道。
- 我什麼也沒有。
- 有時我很佩服自己。
- 我很欣賞我自己。
- 我無法相信我是成年人。
- 沒有別人的幫助,我不能做太多事情。
- 有時我不了解自己。
- 沒有足夠的能量,有目的性。
- 我周圍的人都很欣賞它。
- 我喚起不喜歡。
- 我不會掉以輕心。
- 我對自己感到煩躁。
- 我羞辱自己。
- 消極和積極的特質是我的一個整體。
- 我很滿意我的“我”。
- 我不會為真實而被愛。
- 我的夢想是不現實的。
- 我的第二個“我”在溝通上會很無聊。
- 我會找到一個聰明人的共同語言。
- 我不明白我身上發生的一切。
- 我有更多的優勢。
- 我不會被指責為不誠實。
- 如果麻煩,我回答:“我為你服務”
- 我控制命運。
您應該總結您在進入“+”因素時所同意的陳述以及否定陳述中包含的不利因素。 你會得到一個“原始分數”。 它從表格值轉換為頻率(%)。
屬於某個因素的項目:
S級:
- “+”:2,5,23,33,37,42,46,48,52,53,57;
- “ - ”:6,9,13,14,16,18,30,35,38,39,41,43,44,45,49,50,56。
自尊水平(I):
- “+”:2,23,53,57;
- “ - ”:8,13,25,27,31,35,38,39,40,41,50。
自相矛盾的程度(二):
- “+”:12,18,28,29,37,46,48,54;
- “ - ”:4,9,11,16,19,24,45,56。
與他人的期望關係水平(III):
- “+”:1,5,10,15,42,55;
- “ - ”:3,26,30,32,43,44,49。
自我利益水平(四):
- “+”:7,17,20,33,34,52;
- « - »:14,51。
自信心水平(1):
- “+”:2,23,37,42,46;
- « - »:38,39,41。
其他人的比例(2):
- “+”:1,5,10,52,55;
- « - »:32,44。
自我接受程度(3):
- “+”:12,18,28,47,48,54;
- « - »:21。
自我一致程度(4):
- +“:50,57;
- “ - ”:25,27,31,35,36。
自證其程度(5):
- «+»:3,4,9,11,16,24,45,56;
- « - »:沒有結果
個人利益水平(6):
- “+”:17,20,33;
- « - »:26,30,49,51。
自我認識水平(7):
- “+”:53;
- « - »:6,8,13,15,22,40。
該指標說明如下:
- 如果小於50 - 觀察不到符號;
- 50 - 74 - 觀察到的跡象;
- 超過74個 - 明顯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