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判斷的本質

審判是一種敘述中所表達的思想,它是一種 謊言 或一種真理。 簡而言之,判斷是一種陳述,一種關於對像或現象的觀點,駁斥或證實某一現象的真相。 它們構成思考的基礎。 判斷可以是事實,理論和評估。

實際判斷

我們先從“事實”一詞的定義開始。 事實是已經發生的事情,發生在歷史上,並沒有受到挑戰。 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之間的聯繫是事實總是可以被考慮的,它們不受挑戰,但適合於分析。 分析是價值判斷。

評估判斷

價值判斷的一個特徵是插入 - “以我的觀點”,“我的觀點”,“在我看來”,“從我們的觀點來看”,“如上所述”等。 估計的判斷可以是一個基本的純粹評估角色的演示,然後它們由“壞”,“好”等字組成。 並且可以作為解釋事實對其他事物的影響的基礎,推斷事件發生的原因。 然後價值判斷將包含以下幾個回合:“可能是......的一個例子”,“是一個解釋......”等。

理論判斷

理論判斷是重新形成的事實判斷。 他們面對定義,帶有理論知識。 例如:“隨著買家收入增加,對商品的需求增加” - 這是實際的判斷。 從中可以得出一個理論命題:“商品被稱為正常,其需求隨著人口收入的增長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