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篩查懷孕?

幾乎所有首次聽說這種研究的婦女都會感興趣的是如何進行妊娠檢查。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在懷孕期間,準媽媽經歷兩次這種檢查。 作為第一次篩查的這項研究在懷孕期間是在第一個三個月(10-13週)結束時完成的。 第二次考試是關於中期的。 讓我們分別看看他們中的每一個,並告訴你他們行為的具體情況。

懷孕期間進行的第一次檢查是如何進行的?它包括了什麼?

在談論如何為孕婦進行篩查之前,應該指出的是,第一個這樣的研究包括血液和超聲波的生化分析。

實驗室研究的目的是確定早期遺傳疾病,包括愛德華茲綜合徵和唐氏綜合徵。 為了排除這種異常,檢查hCG和PAPP-A(妊娠相關蛋白A)的游離亞基等生物物質的濃度。 如果我們談論這個篩查階段是如何在懷孕期間進行的,那麼對於一名孕婦來說,它與通常的分析(靜脈血液捐獻)沒有區別。

懷孕期間首次進行超聲檢查的目的是:

妊娠期間如何進行第二次篩查?

早在16-18週就會進行重新檢查。 它被稱為三重測試,包括:

這項研究,如懷孕超聲篩查,已在第20週第二次完成。 此時,醫生可以高度準確地診斷各種類型的畸形,畸形。

因此,必須說這兩種篩查都必須在懷孕期間進行。 這使我們能夠在形成小生物體的早期階段發現可能的胎兒發育違規和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