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的最高形式

思維是人類認知活動的過程,其中發生了對現實的廣義和間接反映。 思維的最高形式是不僅能夠理解現實,而且能夠在現實的客體之間建立邏輯聯繫。

思維操作和思維方式

思考總是假定某種邏輯的存在,它可以是真或假。 在其結構中,區分了以下邏輯操作:

  1. 比較是一種心理操作,在這種操作過程中,兩個或更多對象之間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建立起來。 這使得創建分類成為可能 - 這是理論認知的主要形式。
  2. 分析是一種心理操作,在這種操作過程中,一個複雜的對像被分成幾個組成部分,這些組成部分被表徵並隨後相互比較。
  3. 綜合是一種心理操作,在這種操作過程中,行為是相反的:從個別部分重新創建整體。 通常,分析和綜合通常是一起進行的,這導致了對現實的更深入的了解。
  4. 抽像是一種心理操作,在此過程中,一個對象的重要屬性和關係與不重要的特徵區分開來。 特徵不作為獨立的主題存在。 抽象允許您更詳細地研究任何對象。 結果,概念就形成了。
  5. 泛化是一種心理活動,在這種過程中,智力對像是按照共同的特徵聯合起來的。

這些邏輯操作相互共存,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分開使用。

邏輯(抽象)思維的形式

考慮抽象思維的形式及其特徵。 總共有三個被挑選出來,每一個都比前一個更複雜 - 這是一個概念,一個命題和一個結論。

  1. 一個概念是一種思維形式,其中意識描述了一個或多個同質對象的特徵。 例如,“狗”的概念包括北京人,牧羊人和鬥牛犬,以及 其他品種。 其他概念的例子是“家”,“花”,“椅子”。
  2. 判斷是關於對像或財產的陳述(肯定或否定)。 判斷可以簡單或複雜。 例如:“所有的狗都是黑色的”,“椅子可以用木頭做成”。 判斷並非總是如此。
  3. 推論是一種思維方式,一個人從個人判斷中得出結論。 這是思維的最高形式,因為它需要最大限度的腦力勞動。 邏輯研究推論。 例如:“下雨了,那麼你需要帶上一把雨傘。”

眾所周知,思考總是有一些邏輯 ,但並非總是如此。 真正的邏輯是思維的最高形式,它可以讓你建立並不總是明顯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