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如果造血過程在骨髓中受到干擾,則稱尚未成熟的過多細胞稱為淋巴母細胞。 如果他們隨後不得不成為淋巴細胞,但發生突變,則會出現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這種疾病的特點是逐漸用克隆代替正常血細胞,它們不僅可以積聚在骨髓及其組織中,而且還可以積聚在其他器官中。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診斷

所考慮的血球體產生的病理學相應於破壞整個生物體的工作。 未成熟細胞(淋巴母細胞)的不受控制的分裂引起它們滲透到淋巴結,脾臟,肝臟,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害。 此外,疾病的特異性包括紅骨髓的工作變化。 他停止產生足夠數量的紅細胞,血小板和白細胞,用具有基因突變的前體克隆代替它們。

取決於受癌症影響的細胞的類型,區分急性T淋巴細胞(T細胞)白血病和B線性。 後者種類發生得更頻繁,約85%的病例。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 原因

引發所述疾病發展的因素是染色體中不可逆轉的變化。 這一過程的確切原因尚未確定,此類白血病的風險發生在以下情況: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 症狀

提出的病理學特徵之一是症狀的非特異性。 它們通常與其他疾病的特徵性表現相似,因此只有經過一系列實驗室檢查才能診斷出白血病。

可能的症狀:

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 治療

複雜的計劃由三個階段組成:

  1. 首先是細胞抑製劑,糖皮質激素和蒽環類藥物的強 化療 。 這可以實現疾病的緩解 - 將骨髓組織中成淋巴細胞的含量降低至5%。 診斷確定後,緩解誘導的持續時間約為6-8週。
  2. 在治療的第二階段,化療繼續進行,但劑量較小,鞏固結果並銷毀 剩餘的突變細胞。 這可以使您停止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並預防未來疾病的複發。 合併所需時間為3至8個月,確切時間由主治醫師根據白血病程度確定。
  3. 第三階段被稱為支持。 在此期間,通常服用甲氨蝶呤和6-巰基嘌呤。 儘管最後階段治療(2 - 3年)的持續時間很長,但其耐受性良好,因為它不需要住院治療 - 藥片由患者獨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