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的原則

美國哲學家的觀點對美國現代政治體制的形成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羅爾斯認為,如果法律不符合正義原則,相互之間不一致,因而無效,則他們絲毫沒有生存權。

正義的基本原則

  1. 正義的第一條原則是,任何人都有權獲得最大數量的基本自由,或者說所有的自由必須是平等的,任何 人 都不應該受到這種傷害。
  2. 以下原則包括合理和正義的原則。 因此,如果存在社會和經濟性質的不平等,那麼就應該以這樣的方式來解決它們,即它們對那些不利的人群有利。 同時,在人的能力水平上,公共職位應該向任何想要的人開放。

應該指出,上述基本原則旨在解決正義的主要問題。

社會正義原則

它指出,在每個社會中都應該有公平分配的勞動力,文化價值觀以及所有可能的社會機會。

如果我們更詳細地考慮上述每一項,那麼:

  1. 勞動的公平分配包括憲法強化的工作權利,排除有害的,不熟練的物種的出現。 此外,允許社會和職業平等,禁止優先僱用某些國家團體等。
  2. 為了公平分配文化價值觀,有必要創造每個公民免費獲取的條件。
  3. 如果我們談論社會機會,那麼這個小組應該包括為每個人提供必要的社會最低限度。

平等正義原則

根據這一原則,促進社會繁榮的是創造人類平等。 否則,將會出現激起社會分裂的 衝突 。

人本主義和正義的原則

每個人,甚至一個罪犯,都是社會的正式成員。 這被認為是不公平的,如果與他有關,他們表現出的關切比其他人少。 沒有人有權利羞辱人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