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退出而不關機?

有時候,由於各種情況,你不得不離開你的工作,申請解僱。 原因可能大不相同:例如,搬到另一個與配偶工作有關的城市,照顧老人親屬,不允許您按照您的工作所需的節奏工作的健康問題等等。 隨時可能會出現退出的需要,有時要說服老闆輕易“放手”員工是非常困難的。 儘管可以理解雇主 - 他也必須緊急尋找替代品,反過來花費時間和金錢培訓新的下屬。

考慮俄羅斯聯邦勞動法和烏克蘭勞動法的條款,幫助理解如何退出而不去工作。

沒有工作就離開工作

因此,“俄羅斯聯邦勞動法”第77條和“ 38烏克蘭勞動法規定,僱傭合同可以由僱員主動取消。 反過來,後者有權申請解僱,並在解僱所需日期之前兩週內以書面形式向上司發出警告。 上述2週的流程自雇主收到您的解僱申請後第二天開始。

達成協議後,員工可能會在申請當天被解僱。 為了避免違反上述條款,您需要考慮到您的申請解僱日期和您的申請辭職日期必須一致。 並且考慮到是否有可能不經過工作而退出,有一條隱含的規則,即僱員的職責不僅僅是工作兩個星期,而且也是他的權利。 但根據“俄羅斯聯邦勞動法”第80條第四部分和“ 42烏克蘭勞動法典,你可以在解僱通知期限結束前撤回你的申請。

“海關關稅法”第80條還規定,如果出於正當理由不能繼續工作,則可能會在申請中指定的時間解僱您:

  1. 你正在退休。
  2. 在任何教育機構註冊。
  3. 如果雇主確立了違反勞動法的情況。
  4. 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本身沒有明確的立法依據,但提到:

  1. 把你搬到另一個地方。
  2. 將您的配偶轉移到另一個城市工作(但您需要通過配偶工作地點的轉移證明確認)。
  3. 配偶轉介到國外工作。
  4. 搬到新的居住地點(例如,您需要確認護照上有放電註釋)。
  5. 不可能居住在特定地區(與醫學結論一致)。
  6. 存在阻止繼續工作的疾病(也需要醫生確認)。
  7. 在年滿14歲之前照顧小孩或殘疾兒童。
  8. 如果你屬於一群退休人員或殘疾人,可以隨意解僱。
  9. 照顧你的家人患病或第一組無效(確認醫學結論)。
  10. 解僱孕婦和有14歲以下兒童的母親。
  11. 解僱擁有三名或更多未滿16歲子女的父母以及未滿18歲的學生 年。
  12. 工作競爭性錄取(這通過必要的文件證實,表明您在競賽中參加此項工作)

總之,應該注意的是,無論您的勞動合同終止條款如何,您都可能受到勞動法中規定的所有義務的約束。 最好的,你可以選擇解僱,而不是解僱,如果首席人員能夠理解你的情況,並且會被雙方同意解約簽名,那麼這是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