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結婚,並且沒有父親宣布承認他們的父親,則必須在孩子的父親生前或父親死後建立父親關係。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考慮在俄羅斯和烏克蘭父親去世後建立孩子的父親的必要行為的順序,因為程序存在一些差異。
父親在俄羅斯去世後建立父子關係
根據俄羅斯聯邦“民事訴訟法”第27章和第28章的規定,在父親去世後建立兒童親子關係只能在司法程序中進行,不限於時效期限。
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向法院提出索賠,以確認死後的父親身份和支持這一事實的證據。 這是為了確定來自特定死者的孩子的來源,以進一步收到他的孩子的遺產或養老金。
根據俄羅斯聯邦“家庭法”第49章,如果父親不承認孩子或者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法院就必須證明父親的事實,根據俄羅斯聯邦“刑法典”第50章,如果承認父親的生活,只能正式確定。
索賠說明可以提交:
- 孩子的母親;
- 監護人或監護人;
- 由孩子在年齡之後。
為了在父親去世後恢復父親的事實,法院可以提供如下證據:
- 提到孩子的信件或陳述;
- 朋友和親戚的證詞;
- 同居或母親和孩子的物質維護。
應邀請所有有關方面參加聽證會:父親,監護機構和原告的親屬(繼承人)。
在法庭上承認了父親的事實後,如果孩子在他一生中被他承認,那麼他在父親去世後將享有所有的權利。
父親在烏克蘭去世後承認父子關係
基本上,父親去世後建立父子關係的整個過程與俄羅斯一樣,不同之處在於使用“家庭法”和所有法律文件,而不是“確立”父親的“承認”一詞和提供給法院的證據清單。
如果孩子在通過烏克蘭家庭法(2004年1月1日)之前出生,那麼法院在證明親子關係後
- 同居和共同財產;
- 普通教育或對孩子的保養;
- 承認他的父親死亡的生命。
對於200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子女,任何親子關係證明均被法院接受。 因此,如果在父親去世後需要建立親子關係,即使沒有書面證據並且沒有必要為此進行脫氧核糖核酸測試 ,也是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