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中,一個人必須遵守普遍接受的規範。 他在質量上表達這一點的程度,表徵了他的文化發展水平。 如果偏離公認的規範,其行為將被稱為越軌或越軌,並且是正式的犯罪,並且因為它被稱為犯罪。
一個人的偏差和犯罪行為
這兩種行為的不同之處在於:
- 第一個 - 相對而言,因為它指的是單一群體的文化性質的規範;
- 第二個是絕對的,與國家製定的規範有關。
為了更清楚地了解這兩個概念,讓我們舉一個例子。 犯過街頭搶劫的人認為這是他們自己的,比方說,工作,他們賺錢的方式,或者像我們這個時代的羅賓漢,正在為爭取社會正義而戰。 但是有一個法律規定,根據這個法律,這個行為應該被視為犯罪,這不再是偏差(偏差行為)。
換句話說,偏差(異常) - 所有那些違背期望的行為,正式建立的規範,或在特定社會群體中發展的年數,以及被認為是社會分歧的違法行為。
如果我們更詳細地討論這個問題,那麼:
“違法行為”一詞是指違法者的行為,即違背特定社會所確立法律的行為,也威脅到其他人的生命活動,福祉和社會秩序。 在心理學中,這樣的人的行為是一個犯罪人 。 被稱為
如果法律在拖欠行為的概念中是可以接受的,那麼社會規範和標準就會變得越來越不合邏輯了,在這種情況下,個人願意採取各種手段來實現所期望的。 這些人成為罪犯或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