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中的現象學

“回到事情本身!” - 這是現象學的創始人胡塞爾的這句話,這種趨勢始於20世紀的哲學。 這種教學的主要任務是轉向主要經驗,即將意識理解為“超驗自我”(每個人的內在自我)。

個性發展的現象學

自童年起,自我意識就在人類中興起和形成。 同時,關於自己的第一印像是奠定了。 個性發展現象學家認為,由於他與社會的養育和互動,他是每個人的社會素質。

在個人發展的早期階段,一個人受到他的家庭的影響,父母對她的行為奠定了孩子對周圍世界的態度。

社會化進程正在兒童時期和青少年時期積極進行。 所以,成年人的社會化首先表現在外表上的變化,它著重於掌握特定的技能,以及在兒童中 - 改變價值觀,並旨在激勵自己的行為。

情緒現象學

換句話說,它被稱為研究情緒體驗的一種方法。 情緒在人類成長的整個過程中都是可變的,受某些事件,環境的影響,取決於無數的原因。 每個人內在的情感體驗給了他自己內在的“我”的感覺。

區分研究情緒現象學的方法有:Woodworth,Boyko,Shistanrag,Wundt,以及測量由情緒引起的生理反應的設備。

愛的現象學

愛有如philia,愛神,agape和storge。 愛是犧牲的愛,是這種感覺的最高真實表現。 誠然,愛情有兩種:一種表現在感官的豐滿中,指向靈感和生命力的源泉,另一種表現為自然,關懷和能力。

意識現象學

對於現象學而言,意識的主要特徵是:

  1. 意識是無窮的經驗。
  2. 連續的意識流由本質上不可或缺的部分組成。
  3. 它的特點是注重對象。
  4. 這些經歷的主要結構是noema和noesis。
  5. 意識應該以其形式的多面性進行調查(例如,評估意識,道德等)